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民國(下同)102年03月29日經董事會(代行股東常會職權)決議通過以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2,600,000 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26,000,000元。本案業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2年04月25日通傳營字第102001633 20號函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2年05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16635號函核准,自102年05月10日申報 生效在案。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新永安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有線電視系統之經營業務。 2.社區共同天線之安裝及架設。 3.經營電信加值網路。 4.代理國內外演藝人員演出之安排 。 5.廣告企劃與設計及製作。 6.前項有關產品進出口貿易。 7.e603010電纜安裝工程業。 8.e701010通信工程業。 9.e701020衛星電視ku頻道、c頻道器材安裝業。 10.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11.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 12.j303010雜誌業。 13.j304010圖書出版業。 14.i601010租賃業。 15.f301030一般百貨業。 16.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17.jz99050仲介服務業。 18.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19.g901011第一類電信事業。 20.g902011第二類電信事業。 21.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1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南市永康區廣興街95巷3號。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監察人2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 (六)公告方法: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七)章程訂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八十三年六月十八日;民國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第二十五次修訂。 (八)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1,200,000,000元,分為1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 幣10元,全額發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200,000,000元,分為1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 式普通股。 (九)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下: 1.自民國一o一年度可分配保留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26,000,000元轉增資, 發行新股2,6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按下列方式 配發:無償配發予原股東之股票為2,600,000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分配之。 2.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辦理自 行合併湊成壹股之登記,逾期未併湊者視同放棄。其併湊不足部份,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其不足壹股之 畸零股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3.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十)增資後股份總額及其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226,000,000 元,分為122,6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概為普通股。 (十一)增資計畫:充實營運資金。 (十二)股票簽證機構:華泰商業銀行信託部。 (十三)本公司茲訂於102年5月21日為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因本公司為單一法人股東,且股東無變更之情 事,依法不適用股票停止過戶期間之規 定。 三、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四、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