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大台南區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及除權息基準日公告 公告內容: 中華民國102年8月26日大台南區秘字第102490 號 一、本公司於民國102年6月1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101年度累積可分配盈餘中提撥88,275,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8 ,827,5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8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1793號函 核准在案。另股東常會決議通過,配發現金股利計新台幣4,708,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08元,依本公司董事會 決議訂定102年9月3日為除權除息基準日,102年9月24日為現金股利發放日。 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1)公司名稱:大台南區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2)所營事業: 1.d201011公用煤氣業。 2.cr01010瓦斯器材及其零件製造業。 3.e502010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 (3)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76年9月17日,第12次修正於102年6月14日。 (4)公司所在地:台南市新營區育德街15號。 (5)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九人,監察人二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7)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面額:增資前實收資本額588,500,000元,分為58,85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 式普通股。 (8)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 1.盈餘轉增資新台幣88,275,000元,發行新股8,827,5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2.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50股,其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法改發現金(至 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3.本次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9)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676,775,000元, 分為67,677,5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 式普通股。 (10)增資股票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印發,屆時將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三、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102年9月3日為增資基準日,自102年8月29日至102年9月2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10 2年8月28日為最後過戶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2年8月28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郵寄以郵 戳為憑)逕向本公司秘書室辦理過戶手續。 四、茲將本公司最近年度經正風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賴永吉、周銀來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等表冊,公告於「公 開資訊觀測站」。(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五、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