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102年06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246,688股,每股面額十元整,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2年07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8503號函核准在案,並奉經濟部102年09月16日經授中字第1023389007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茲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增資前已發行之股份:普通股20,778,13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207,781,300元。 (二)本次增資股票:普通股1,246,688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12,466,880元。 (三)增資後發行股份:普通股22,024,818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220,248,180元。 (四)本次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完全相同。 (五)本公司股票全面採用無實體發行。 (六)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 (七)增資股票發放及掛牌日期:102年10月9日。 三、本次盈餘(含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依主管機關規定採「無實體」方式發行,發放方式如下: (一)已提供增資股票劃撥集保帳號之股東,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股票發放日將本次增資之股票直接撥入貴股東指定之券商帳戶,請貴股東持證券存摺逕赴該券商處登摺即可,免再辦理任何手續。 (二)未提供增資股票劃撥集保帳號之股東,請股東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增資股票領取單」及「671: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k71:待交付帳戶存券轉帳」蓋妥原留印鑑,併同「券商存摺影本乙份」親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未曾繳交印鑑卡之股東,請攜帶股東本人身份證明檔案與印章提出申請,俟相關申請檔案審核無誤後,即可將增資新股劃撥至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 四、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