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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孫公司富盛光電(吳江)有限公司公告資金貸與富盛顯示屏材料(廣州)有限公司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一項第三款 |
2013/12/27 |
資訊觀測站 |
1.事實發生日:102/12/26 2.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與公司之關係、資金貸與之額度、原資金貸與 之金額、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及原因: (1)公司名稱:富盛顯示屏(廣州)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最終母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間 接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3,61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 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4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因公司營運需求。 3.資金貸與企業提供擔保品之內容及價值: (1)內容:無。 (2)價值(仟元):0 4.資金貸與企業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及累積盈虧金額: (1)資本(仟元):31,663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 22,914 5.計息方式: 依借款契約規定。 6.還款之條件或日期: (1)條件:無。 (2)日期: 依借款契約規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金額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3.86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金額占資金貸與企業最近一年度業務交易 總額之比率:0 9.子公司所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 10.本公司對前項子公司資金貸與餘額、背書保證餘額: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 (1)換算匯率係以cyn 1:5 。 (2)本次新增資金貸與金額cyn 4,000,000。 (3)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為102.6.30會計師核閱之財報淨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