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民國一○三年股東常會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3/06/25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27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25 公告內容: 依據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本公司民國一○三年三月二十四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開會日期:103年6月25日 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3年4月27日至103年6月25日 三、開會時間:10時00分(24小時制) 開會地點: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一九六號地下一樓/本公司大會議室 四、會議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民國一○二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監察人查核民國一○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民國一○二年度對外背書保證作業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民國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民國一○二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事項: 1、討論「公司章程」修訂案。 2、討論「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3、討論「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 4、討論「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 (四) 臨時動議 五、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3年4月25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八號地下一樓 電話:(02) 2746-3797 (三)辦理過戶方式: 依照公司法第165條之規定,本公司股票自民國103年4月27日起 至6月25日止停止辦理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 因103年4月26日適逢例假日,請於民國103年4月25日下午四時三十分 前駕臨或以掛號郵寄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八號地下一樓 (電話:(02) 2746-3797)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 (四)其他:無。 六、受理股東提案公告: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 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本公 司擬訂於民國103年3月28日起至民國103年4月7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 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3年4月7日17時前寄 (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 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 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本公司財務部 (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196號b1) 七、其他應公告事項: (一)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將於開會30日前寄發各股東,如屆期未收到者, 請 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 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 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 (電話:(02) 2746-3797 )。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 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 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洽詢。 (三)本次股東常會未發放紀念品。 八、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