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公告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3/06/10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12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10 公告內容: 依據: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規定暨本公司103年4月8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一.股東會日期: 103年6月10日上午十時三十分整 二.股東會地址:台北市內湖區頂堤大道二段413號6樓大會議室 三.會議內容: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2年度營業報告案。 (2)監察人審查10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102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本公司102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 討論事項 (1)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份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 (四)臨時動議 四.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3年4月12日至103年6月10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 戶之股東,請於最後過日103年4月11日(星期五)下午四時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電話:02-23826789 辦 理股票過戶登記俾可享受出席股東常會之權利。 五、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另行郵寄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及戶名,逕向 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洽詢,以便補發。 六、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凡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概依此公告辦 理,如該等股東欲出席股東會,敬請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領取開會通知書,或請攜帶身份證及印鑑於當日前往 出席股東會。 七、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八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 (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413號6樓),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發展基金會。 八、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自103年4月10日起至103年4月21日止,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書面提案,凡有意提案 股東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於103年4月21日下午5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 絡人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受理提案處所:鴻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 道二段413號6樓)電話:(02)87518598 九、如有選舉議案時,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十、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