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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亞電子: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一○三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
2014/4/28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4/28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23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龜山鄉頂湖一街49號(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二)一○二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二.承認事項:(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一○二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事項:(一)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二)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三)辦理本公司現金減資退還股款案。(新增)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23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惟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本公司擬訂於103年4月1日起至103年4月1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103年4月10日下午五時前寄(送)達本公司並敘明聯絡人及連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正面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字樣),以利掛號函件寄送。受理提案處所:桃園縣龜山鄉頂湖一街49號。幸亞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收(電話:03-3975522)。二.本次受理股東提案期間屆滿後,如無股東提案或如有股東逾越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庸再送董事會審查。三.本公司一○三年股東常會不發放紀念品且不收取紀念品保證金。<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