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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頻科技:優頻科技材料(股)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4年股東常會公告 |
2015/3/27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1.事實發生日:104/03/27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27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18開會地點:桃園巿大園區大觀路777號 (桃禧航空城酒店)本次會議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二)一○三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二、承認事項:(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及選舉事項:(一)一○三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二)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三)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案。(四)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及監察人案。(五)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四、臨時動議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4年4月20日起至104年6月18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民國104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四時前駕臨或掛號郵寄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三樓)辦理過戶登記。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4年4月1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二)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三十日前分別寄送持股滿一仟股(含)以上之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02-23816288)。另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的股東,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寄發。(三)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將於民國104年4月10日起至104年4月2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4年4月20日16時前送達或寄達本公司,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受理提案處所:優頻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桃園巿觀音區建國路5-3號,電話:03-4833690)。(四)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書面資料應於股東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桃園巿觀音區建國路5-3號),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五)受理獨立董事提名公告:本次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二席,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4年4月10日起至104年4月20日止受理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詳細內容請參閱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相關公告。(六)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伍、特此公告。<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