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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齊科技:公告本公司一○四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 |
2015/5/6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1.股東會決議日:104/05/0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松勇投資(股)公司代表人范祥雲獨立董事:林京元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項目。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松勇投資(股)公司代表人范祥雲獨立董事:林京元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董事:松勇投資(股)公司代表人范祥雲(1)芯唐電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2)芯唐電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3)芯唐電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4)華邦電子(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獨立董事:林京元(5)創傑香港(股)公司 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1)上海市延安西路2299號27樓2701室(2)香港九龍觀塘道378號創紀之城二期22f9-11室(3)深圳市南山區高新技術產業園高新南六道邁科龍大廈8樓(4)香港九龍觀塘道378號,創紀之城二期,22樓,9-11室(5)深圳市福田區天安數碼城數碼時代大廈a座2217-2218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1)提供有關銷售大陸產品方案及其應用軟體之維護、測試及相關技術諮詢服務。(2)半導體零組件之設計、銷售及服務。(3)提供電腦軟體服務(ic設計除外)、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軟體批發業。(4)半導體零組件之銷售服務。(5)晶片產品之行銷與技術服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