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6/20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10%計100,000股由本公 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其餘90%計900,000 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認購基準日 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其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 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案件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將召開董事會另訂認股基 準日、增資基準日及辦理本次增資相關事宜,並授權董事長處理相關細節及未盡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