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6/27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分配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286,924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2,869,248元,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改以現金發放。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每仟股無償配發45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面額折發現金,股東亦可自配股基準日 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若未辦理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 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並採無實體發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強化財務結構 13.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上增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為因應法令修訂 須予變更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