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1/11/27 2.公司名稱:日高工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會計師核閱數修正本公司101年7.8.9月三個月之當月營收及累計營收自 結數,主係本公司部份工案因配合土木工程延遲交期及產品規格與材質尚待業主確認, 業主表示將延長工期逾一年,致以完工比例法認列收入,惟會計師核閱時因尚未取得 業主之正式檔案,故會計師改依全部完工法認列收入,調整減列工程收入;另部份工 案因合約工期逾一年或因配合業主施作致工期逾一年,工程價款、成本及完工程度可 合理估計之經濟情況下,符合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11號規定,故會計師由全部完工法 改由完工比例法調整認列工程收入。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更正並重新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修正前:101年7月勞務收入當月營收24,316仟元,工程收入當月營 收42,451仟元,當月業務營收淨額66,767仟元,本年度累計營業收入淨額264,196仟元。 101年8月勞務收入當月營收23,665仟元,工程收入當月營收40,518仟元,當月業務營收 淨額64,183仟元,本年度累計營業收入淨額328,379仟元。 101年9月勞務收入當月營收25,128仟元,工程收入當月營收21,737仟元,當月業務營收 淨額46,865仟元,本年度累計營業收入淨額375,244仟元。 修正後:101年7月勞務收入當月營收21,252仟元,工程收入當月營收102,475仟元,當 月業務營收淨額123,727仟元,本年度累計營業收入淨額321,156仟元。 101年8月勞務收入當月營收23,665仟元,工程收入當月營收41,905仟元,當月業務營收 淨額65,570仟元,本年度累計營業收入淨額386,726仟元。 101年9月勞務收入當月營收28,295仟元,工程收入當月營收101,780仟元,當月業務營 收淨額130,075仟元,本年度累計營業收入淨額516,801仟元。 11/26誤植9月勞務收入當月營收191,631仟元,工程收入當月營收46,865仟元,當月業 務營收淨額238,496仟元,更正為上列修正後之101年9月收入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