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07/24 2.公司名稱:北儒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依原102年4月30日上傳之101年第四季財務報告書第30頁附表一 為他人背書保證之說明,而於財務報表附註五、關係人交易增列:13.本公司與關係人 之背書保證情形,請詳附表一之說明。 (2)更正原102年4月30日上傳之101年第四季財務報告書第35頁:甲客戶應收帳款金額 原列619,235,應更正為621,751;其他(佔本科目總額5%以下)應收帳款金額 原列157,783,則更正為155,267。 增補(更正)後對上述財務報表之損益無影響。 6.因應措施:公告更正並重新上傳101年度財務報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