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晶 南山人壽 證交所台灣期貨交易所
第三十四條 第15款
1.股東會日期:103/06/24
2.重要決議事項:
(1)通過承認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修正通過承認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修正案通過,現金股利每股配發1元,
現金股利分配總額為280,578,115元。為符合公司章程之規定,修正後員工
紅利總額為2,851,475元。
(3)通過修訂「章程」部分條文案。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
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