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晶 南山人壽 證交所台灣期貨交易所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9/11
2.發生緣由:澄清媒體103年09月11日報導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2)報導日期:103/09/11
(3)報導內容:工商時報d2版103/09/11對本公司有關之報導”全
年可望挑戰賺一個股本”。
(4)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該報導所載係市場及媒體
善意推估,本公司財務業務資訊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
特此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