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7款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3/10/2至民國103/10/2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本公司直接投資大陸地區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董事會決議美金200萬元以內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新設公司,尚無名稱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新設公司,尚無實收資本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美金200萬元以內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推展智慧眼鏡發展業務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不適用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不適用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不適用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不適用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03年10月2日董事會決議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尚未申請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不適用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不適用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不適用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不適用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不適用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不適用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0年度-損失7,091仟元 101年度-損失3,563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或不適用 35.其他敘明事項: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美金200萬元額度內於大陸地區成立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