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晶 南山人壽 證交所台灣期貨交易所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3/02
2.發生緣由:本年度股東常會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之提案
提名期間為104年2月16日至104年2月26日,截至104年2月26日止本公司未接獲
持股1%以上股東提出之議案,特此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