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與美國chaperone therapeutics,inc.簽訂專利授權合約 1.事實發生日:104/09/04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美國 chaperone therapeutics,inc.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4/09/04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本公司與美國 chaperone therapeutics,inc.(以下簡稱chaperone)簽訂全球專利授權合約,本公司之特定臨床前階段候選藥物專利專屬授權予美國 chaperone 於全球應用於neurodegenerative diseases(神經退化性疾病)之開發。 (2)依據雙方簽訂之授權合約內容,本公司將可向美國 chaperone 收取先期授權金(upfront payment),以及於完成合約約定之各項開發階段里程碑時收取里程碑授權金(milestone payment)。 (3)未來在相關藥物上市銷售後,可依其淨銷售額收取一定比率之權利金(royalties)。 (4)未來若 chaperone 將本項授權專利或研發成果再授權予其他對象時,該授權對象需概括承受本合約之權利義務。 (5)除先期授權金(upfront payment)係以 chaperone 之普通股股權 15%為對價外,其餘各里程碑授權金(milestone payment)加總,總規模為1.027億美金。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 (1)保密條款 (2)本公司授權期間不得運用相似化合物進行neurodegenerative diseases(神經退化性疾病)之研發專案。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本授權合約除了可擴大本公司產品應用範圍,且可增加授權金收入,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有正面助益。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擴大本公司產品應用範圍並可挹注收入。 9.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