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與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民事訴訟案達成和解事宜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唯晶數位娛樂股份有限公司與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高等法院。 處分機關:無。 相關文書案號:105年度重上字第855號案件。 2.事實發生日:106/05/03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本公司與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遠雄人壽) 就雙方租賃契約爭議,就返還租金及保證金無共識而提起訴訟, 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於105年8月19日一審判決本公司敗訴。 (2)本公司於105年度向臺灣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4.處理過程: 雙方公司亦積極尋求訴訟以外之解決方法,經過數月協商, 本公司於106年5月3日自收到經遠雄人壽簽署之和解契約,雙方正式和解, 且本公司已於簽署和解書當日交付撤回上訴狀予遠雄人壽,並由遠雄人壽 向管轄法院聲請撤回訴訟。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案涉及之預付租金及保證金,已分別於104及105年度認列部分費用及損失, 其餘1,492仟元將於接獲和解書後認列,因相關款項係於104年度預付,故對 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