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9年股東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1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03 3.股東會召開地點:彰化縣埔心鄉瑤鳳路一段357號(本公司會議廳) 4.召集事由: 宣布開會 主席致詞 (一)報告事項: (1)108年度營業報告書。 (2)108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部分條文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08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 (四)臨時動議 (五)散會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4/05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03 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 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 本公司一○八年度虧損撥補內容將於股東會開會前至少40日前,另行召開董事會討 論並公告之。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己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向本公司提出本(109)年股東常會之議案,但每一股東以提一議案為限。 2.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9年03月27日起至109年04月06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 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9年04月06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方式, 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方式:書面方式,受理處所:高明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室),地址:彰化縣埔心鄉瑤鳳路一段357號,電話:(04)8282825 3.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4.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 自109年05月01日至109年05月31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