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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光光學:減資變更登記完成暨更正本公司105年減資換股基準日及換發新股開 |
2016/8/10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減資變更登記完成暨更正本公司105年減資換股基準日及換發新股開始買賣等日期
1.事實發生日:105/08/102.發生緣由:減資換發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日程3.因應措施:一、本公司業經105年股東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並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6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21349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並經桃園市政府於民國105年8月2日府經登字第10590738290號函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在案。二、本次全面換發股票之總股數、總金額及換發之比率:1、本次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76,519,148股(其中一般普通股71,519,148股,私募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765,191,480元。2、本次減資新台幣342,632,50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34,263,250股(其中一般普通股為32,024,380股,私募普通股為2,238,870股),用以彌補累積虧損後提高每股淨值,依公司法168條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有股份按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為44.77735%3、減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減資後換發普通股股數計42,255,898股(其中一般普通股39,494,768股,私募普通股為2,761,130股),每股面額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22,558,980元整。4、本次減資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計算,每仟股換發552.2265股,即每仟股減少447.7735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依面額改發放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數捨去),其股份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認購之。三、本次換發股票,採無實體發行,減資後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相同。四、減資換發股票日程:1、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民國105年8月18日。2、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5年8月19日至民國105年8月26日止。3、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5年8月23日。4、換發新股票開始買賣日期:民國105年8月29日。5、自新股票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五、本次換發新股票程序及手續:1、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買賣日統一換發,不需辦理任何手續。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持舊股票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換發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無實體登錄。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及換發新股票手續。4、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 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六、本計畫經董事會核准後,如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需,遇有變更之情事,擬授權董事長處理後續程序,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