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頁 -> 新聞超市 -> 公告訊息(股東會) -> 瑞祺電通 #-936761 |
 |
 |
 |

 |
新聞摘要 |
日期 |
消息來源 |
瑞祺電通: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6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
2017/2/16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2/1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4/20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樹林區博愛街242號綜合棟1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五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一○五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報告 (4)董事會議事運作管理辦法修正案二、承認事項 (1)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五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公司章程修正案 (2)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修正案 (3)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正案 (4)背書保證管理辦法修正案 (5)全面改選董事案 (6)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四、臨時動議五、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2/2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4/20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172條之1、第192條之1規定規定,本公司擬定於106年2月17日起至106年3月1日下午六時止,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及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案,凡有意提案及提名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依規定辦理股東提案及提名手續,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受理提案及提名之地點:瑞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北市樹林區博愛街242號8樓,電話:(02)7705-8888﹝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106年股東會提案、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二、提案內容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且提名之候選人名額不得超過本次董事(含獨立董事)應選名額。三、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106年3月21日起至106年4月17日,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依相關說明投票。網址:www.stockvote.com.tw<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
 |
 |
 |
|
|
|
|
|
 |
最新股市新聞 |
|
 |
訪客留言─新聞超市 |
 |
 |
 |

 |
如您對產業新聞、公司營運相關消息與公告有任何問題或意見,歡迎留言!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