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摘要 |
日期 |
消息來源 |
銳捷科技:調整105/12/22董事會通過設備處分案金額 |
2017/3/15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機器設備2.事實發生日:106/3/15~106/3/15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機器設備一批,累計交易總金額usd7,779,904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昌薪等(依台財證(一)字第01436號函視為關係人交易)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為營運所需及整合集團資源設定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0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帳面價值決策單位:依公司核定權限辦理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財團法人中華民國企業技術鑑定委員會;新台幣184,747仟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鄭志如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營運需求及整合集團資源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1.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6年3月15日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06年3月15日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6.其他敘明事項:1.匯率採美元:新台幣=1:30.96計算。2.原105/12/22董事會通過金額為us7,272,936。<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