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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鈺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
2017/5/9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5/09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每股新台幣0元。有償發行:每股新台幣10元。3.預計發行總額(股):總額上限為普通股3,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30,000仟元,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申報辦理。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1)獲配對象:對本公司營運發展有重要貢獻之員工。a.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0元。b.既得條件: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屆滿下述時程仍在職,且無違反勞動契約、工作規則及達年度績效考核80分(含)以上者,將按下列時程及比例既得股份:自給予日起至當年年底:30%自給予日起至次年年底:70%(2)獲配對象:本公司新聘任之重要員工或對本公司營運發展有重要貢獻之員工。a.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b.既得條件: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屆滿下述時程仍在職,且無違反勞動契約及工作規則者,將按下列時程及比例既得股份:自到職日(或約定日)起屆滿一年:20%自到職日(或約定日)起屆滿二年:40%自到職日(或約定日)起屆滿三年:40%(3)發行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新股。(4)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依發行辦法第五條第四項規定辦理。5.員工之資格條件:以授予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正式編制全職員工為限。實際得被給予之員工及其得獲配股份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惟獲配員工具董事或經理人身份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增加競爭力共同創造更高之股東利益。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依發行辦法之發行總額及發行條件擬制估算,暫以106年5月8日本公司每股收盤均價29.95元預估,暫估106年至108年費用化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53,914仟元、29,298仟元及772仟元。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1)以目前本公司已發行流通在外股數138,638,112股計算,暫估106年至108年費用化金額對每股盈餘稀釋約為0.39元、0.21元及0.01元。(2)本公司預估未來幾年度之營收及獲利將呈持續成長趨勢,整體評估,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一)依發行辦法所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員工於獲配新股後未符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如下:1.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擔保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2.股東會表決權:與本公司其他普通股相同。3.股東配(認)股、配息權:與本公司其他普通股相同。(二)依發行辦法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既得條件達成前,應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並於獲配新股時,由員工授權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之人為代理人代獲配員工簽訂、修訂信託有關合約暨全權代理其處理相關信託事務。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11.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之各項條件及其他未盡事宜,若因法令修正、主管機關規定或客觀環境有所改變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全權處理之。<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