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摘要 |
日期 |
消息來源 |
可取國際:本公司辦理減資向債權人公告事項 |
2017/5/16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1.事實發生日:106/05/152.發生緣由:本公司目前尚有累積虧損,故為健全財務結構及配合公司未來營運發展需要,以順利所需資金之募集,擬依公司法第168條規定,辦理減少資本額以彌補累積虧損。一、本公司截至105年12月31日止,累積虧損計113,076,075元整,以資本公積彌補虧損後之累積虧損為112,586,700元。二、為改善財務結構,擬以實收資本額289,869,300元辦理減資112,586,700元以彌補虧損,減資比例約38.840505%,以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按比例消除股份,每仟股減少約388.40505股,即每仟股換發約611.59495股。三、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畸零股合併者,按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棄),其減少總股分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四、減資後之資本額為177,282,600元,減資後發行股數計17,728,26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3.因應措施:一、擬定健全營業計劃,並於日後股東會報告執行 情形。二、本公司減資致債權人公告:a.本公司經民國106年5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案。減資前發行股份為28,986,93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總額新台幣289,869,300元,減少資本新台幣112,586,700元,消除股份11,258,670股,減資後發行股份為17,728,26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77,282,600元。b.本公司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及第74條之規定辦理。c.本公司除依法公告外,並另函通知債權人。債權人對前項減少資本之決議有異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後三十一日內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以便依法處理,逾期未表示異議者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