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99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款繳納憑證上市暨發放公告 公告內容: 壹、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23,6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呈 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10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57080號函准予申報生效在案,並洽請臺灣證券交易 所同意於99年11月12日正式新股開始上市買賣。 貳、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原已申請上市股票:普通股266,530,09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665,300,910元整。 (二) 本次增資上市之股票:普通股股票23,6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36,000,000,000元整。 (三) 增資後已發行股份:普通股290,130,09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901,300,910元整。 (四)新股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全數皆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 (五)股款繳納憑證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六)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 參、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訂於99年11月12日(星期五)直接劃撥至 貴股東指定之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 有限公司證券存摺帳戶,同日上市買賣,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上開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 登記後30日內換發。本次現金增資股票將於民國99年11月12日(星期五)起以股款繳納憑證上市買賣。 肆、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