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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志精密:澄清媒體報導 |
2018/1/31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1.傳播媒體名稱:壹週刊、蘋果日報等媒體2.報導日期:107/01/313.報導內容: ...指稱大同子公司尚志精密化學與大陸航天北斗策略投資案的決議過程有問題...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關於「廣西航天北斗合作案」決策過程:(一)2016年11月1日第六次董事會議案,其中一案為「廣西航天 北斗合作案」送交股東臨時會審議,另一案為提名兩位獨立 董事候選人。當日董事會並無針對該投資案討論,是故沒有 所謂的揭露問題。(二)2016年12月19日股東臨時會通過該「合作案」,並依規定補 選兩位新任獨立董事。(三)2016年12月30日審計委員會與2016年12月30日董事會討論決 議通過該「合作案」,全部決策過程符合公司治理並遵循相 關法令。關於「終止專利授權」:尚志精密化學2011年取得專利及專有技術次授權合約主要基於在國際市場銷售鋰鐵材料,需要專利授權。幾年努力下來,尚志精密化學九成以上客戶在中國,繼續國際授權顯無實益。原授權公司在中國的兩項授權專利,其中一項在2014年5月間經中國宣告無效確定,而另一項申請仍未通過,尚志精密化學實無必要為繼續保有該專利授權而每年支付高額龐大之權利金。此案經2016年11月1日董事會同意送交股東臨時會議討論,2016年12月19日股東臨時會通過該「終止專利授權案」,全部決策過程符合公司治理並遵循相關法令。
有關爆料者所指,「尚志精密化學決議過程有瑕疵,相關董事會成員已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有背信、掏空之虞,並將提告云云」,本公司嚴正聲明,針對爆料不實部分,如濫行訴訟,當事人亦會依法提起誣告罪等告發,訴請究辦,以懲不法,亦請媒體大眾勿隨之起舞,以正視聽。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