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摘要 |
日期 |
消息來源 |
台灣大出奇招 處分紅樹林 |
2009/9/17 |
經濟日報 |
台灣大宣布收購凱擘,為突破用戶數三分之一的上限,處分紅樹 林股權給凱雷,將市占率控制在32%,但同業表示,這項交易仍 存有三分之一用戶限制,及黨政軍持股等問題。台灣大昨(16) 日則強調,此項交易合乎主管機關規定。 根據有線電視廣播法第21條規定,系統業者直接或間接持有收視 戶,不得超過全台總收視戶數的三分之一。台灣大表示,收購凱 擘之後,納入凱擘旗下12個系統台,及兩個持股低於49%的附屬 系統台,總用戶數約158萬,占全台灣有線電視收視戶493萬戶的 32%。 事實上,台灣大原本間接轉投資台北縣的紅樹林獨立系統台,此 次交易中,除台灣大收購凱擘以外,台灣大也將紅樹林的持股賣 給凱雷,扣除紅樹林擁有的5.6萬戶,巧妙的避開了三分之一用戶 上限。 台灣大收購凱擘之後,從電信三雄之一,成為台灣最大有線電視 業者,成為第一個達成數位匯流版圖布局的業者,結合手機、固 網及有線電視,擁有自有頻道跟頻道代理權,台灣大簡直就像中 華電信一樣,加上台灣大有效率地經營,將成為有線電視產業中 的「巨獅」。 有線電視業者認為,台灣大與凱雷交易,存在很多模糊空間,包 含總用戶數不可以超過三分之一的限制,自有及頻道代理權是否 超過四分之一的上限,以及台灣大股權結構中,是否有黨政軍持 股問題。 業者指出,台灣大目前158萬用戶,未計入兩個附屬系統台,台北 縣大新店民主及屏東縣的屏南,共10.18萬戶,如果加入,用戶數 就達168.18萬戶,市占率高達34%。 雖然台灣大表示,對大新店民主及屏南持股都低於49%。但有線 電視業者認為,主管機關應先確認,用戶是否超過三分之一,以 及到底該由股權持股多少來決定,還是實質認定來審核三分之一 上限的問題。 業者認為,合併後台灣大自有及頻道代理權,已經高過20個頻道 業者,主管機關也應該審核。是否違反有廣法關係企業提供(包 含代理跟擁有)頻道不可以超過四分之一的上限。 【摘錄經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