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摘要 |
日期 |
消息來源 |
迎輝告離職員工妨害秘密... |
2008/2/19 |
經濟日報 |
迎輝科技(3523)向嘉威光電(3557 )四位主要員工提出妨害秘密告訴,兩大聚光片廠商將對簿公堂,嘉威光電總經理麥建進表示,嘉威四位主要員工離開迎輝已有三年,並未與迎輝簽約,而且是以自有專利產品出貨,公司目前出貨正常,將照原定上市計畫進行。 迎輝表示,公司以妨害秘密向四位離職員工個人提出刑事訴訟,當時這些員工離職時,迎輝僅有監視器相關產品,之後持續開發多款產品,受衝擊有限。司法警察於97年2月14日至嘉威光電進行搜索,係經檢察官許可後報請法官核發搜索票,並由檢察官指揮司法警察執行搜索,一切過程都依法進行。 迎輝指出,經調查及蒐集相關事證,並委請專業鑑定機構進行分析比對,在有相當事證之情況下,始依法提出本次告訴。刑法之妨害秘密罪與專利,二者性質及相關法律規定均不相同,此次係提出刑事妨害秘密罪告訴。 迎輝表示,嘉威光電所取得之專利,有部分疑似涉及竊用迎輝科技的營業秘密,迎輝科技已於本次告訴提出相關事證。至於嘉威光電所申請的聚光片相關專利,迎輝科技已對部分公開或公告之專利申請案及專利,依法提出實體審查及舉發。 麥建進指出,迎輝乃針對四個離職員工個人提出妨害秘密的刑事控告,並未控告嘉威。由於四個員工未與迎輝簽約,而且已經離職三年,嘉威公司的獲利與財報也對外公開,如果真要控告嘉威公司,應該在兩年半以前就可以提出控告,目前公司營運未受影響,也未收到法院的相關通知,公司運作、客戶訂單一切正常,上市規劃也將照原定計畫進行。 迎輝科技、嘉威光電均為面板關鍵材料聚光片廠商,迎輝成立於1998年初,嘉威光電成立於2005年4月,當年11月量產;迎輝去年每股稅前淨利8.97元,嘉威光電每股稅後淨利8.46元,獲利表現都相當不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