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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昇能源:公告本公司前主要債務人驊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遭債權人向 台灣桃 |
2019/2/27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公告本公司前主要債務人驊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遭債權人向 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提出民事本票裁定及支付命令事宜
1.關係人或主要債務人或其連帶保證人名稱::驊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事實發生日:107/12/123.發生緣由:有關本公司105年5月董事會通過以總價款93,240仟元處分主要機器及設備予關係人驊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並於合約約定價款分簽約款、點交款及餘額分三年按月付款,分期款之應收票據已正常兌現二十八期,剩餘八期,共計16,800仟元,為預防驊林公司跳票導致公司股東權益受損。4.債權種類或背書保證金額及其所占資產比例:此應收票據共計新台幣16,800仟元佔107年第二季財務報表資產總額新台幣211,086仟元之7.96%。5.債權有無保全措施:本公司依循相關法律程序保障債權。6.預計可能損失:預計將不致發生損失。7.因應措施:驊林公司原已開立交付本公司之票面金額各2,100仟元、票據號碼ae6775707~6775714計八張支票共計16,800仟元,經驊林公司提出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林智育事務所公證之借貸合約 (兼借據 ),由總經理莊哲一個人將借貸價金以八張支票交付驊林公司指定受款人本公司,代為清償驊林公司積欠本公司之買賣價金,本案業於107年12月12日董事會報告在案。8.其他應敘明事項 :截至目前為止驊林公司的任何債務,皆不會對本公司股東權益造成任何影響。<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