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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醫工: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 |
2019/3/8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8/03/072.發生緣由: (一)接受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越南隆安普惠醫療工藝責任有限公司(新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87,694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1,73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1,73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用之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配合該子公司未來擴廠之需求,擬建立該子公司向銀行融資之營運資金來源。 (二)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無。 (2)價值(仟元):0 (三)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0 (四)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授信合約全數清償 (2)日期:所有合約義務均履行完畢或解除合約之時 (五)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219,234 (六)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1,730 (七)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14.08 (八)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 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0.65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被背書保證公司於108年1月30日完成申請設立,迄事實發生日止, 尚未完成註冊資本額匯入登記。<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