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銳捷科技:代子公司銳捷光電科技(江蘇)有限公司公告建設工程施工合 同糾紛 |
2019/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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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子公司銳捷光電科技(江蘇)有限公司公告建設工程施工合 同糾紛之民事訴訟一案,雙方已於庭外和解並撤回上訴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原告:聖暉工程技術(蘇州)有限公司(下稱聖暉蘇州)被告:銳捷光電科技(江蘇)有限公司(下稱銳捷江蘇)。法院名稱:江蘇省張家港市人民法院文書案號:(2018)蘇0582民初13407號2.事實發生日:108/03/06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a.子公司銳捷江蘇於107年11月21日接獲大陸江蘇省張家港市人民法院寄送之民事起訴 狀。原告聖暉蘇州與被告本公司之子公司銳捷江蘇,發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被告銳捷江蘇求償工程款人民幣2,061仟元及違約金人民幣1,629仟元,於107/12/5首 次開庭審理本案。b.本公司於108年01月09日接獲判決書,其判決主文為: (1)銳捷江蘇應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人民幣1,669仟元(已扣除消防工程392仟 元),及自各應付款日期起計算之逾期付款違約金約人民幣137仟元。 (2)駁回原告聖暉蘇州的其他訴訟請求。 (3)訴訟費用人民幣41仟元,由原告聖暉蘇州負擔人民幣8仟元,被告銳捷江蘇負擔 33仟元。c.雙方分別已於108年01月24日提起上訴。4.處理過程: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和解,並撤銷上訴,雙方和解內容如下:a.被告給付原告貨款人民幣2,061仟元(包含一審判決應扣除消防工程392仟元)。b.訴訟費用等人民幣49仟元由被告負擔。c.原告自願放棄一審判決違約金人民幣137仟元。d.雙方撤銷上訴,原告同時解除對被告財產保全之申請。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目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一切營運正常。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