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瑩碩生技: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 |
2020/1/21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公告(更正109/1/20資金貸與企業累積盈虧金額)
1.事實發生日:109/01/202.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與公司之關係、資金貸與之額度、原資金貸與之金額、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及原因:(1)公司名稱:泰和碩藥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36,954(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80,00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0,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原額度即將屆期,屆期後申請新額度,支應子公司營運需求,自109年2月1日起算一年。3.資金貸與企業提供擔保品之內容及價值:無4.資金貸與企業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及累積盈虧金額:(1)資本(仟元):80,0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0,8435.計息方式:為本公司之短期平均借款利率2.0656%,按月計息。6.還款之條件或日期:(1)條件:自109年2月1日起算一年,按月計息,屆期一次償還。(2)日期:自109年2月1日起算一年,按月計息,屆期一次償還。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金額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3.5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金額占資金貸與企業最近一年度業務交易總額之比率:38.14%9.子公司所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本公司對前項子公司資金貸與餘額、背書保證餘額:資金貸與餘額80,000仟元11.其他應敘明事項:通過子公司泰和碩借款額度50,000仟元,原貸放之本利清償後,自109年2月1日起算1年<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