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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人壽:遠雄人壽公告取得「遠東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權資產 |
2021/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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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高雄市苓雅區三多四路112號1樓房屋高雄市苓雅區三多四路110號2樓之2房屋高雄市苓雅區三多四路110號24f樓之2(房屋部份範圍)高雄市苓雅區三多四路110號b1樓房屋2.事實發生日:110/9/30~110/9/30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承租交易單位數量:店面用97.34坪,地面層辦公351.17坪, 地下層辦公545.23坪,合計993.74坪(2)每單位價格:店面用約600元/坪(含稅),地面層約550元/坪(含稅), 地下層約350元/坪(含稅)(3)租金總金額:每個月442,378元(含稅)(4)使用權資產金額:25,122,4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遠東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利害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原租約續租案(2)前次移轉所有人:不適用(3)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4)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5)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1)交付或付款條件:月付,每個月442,378元(含稅)(2)租期:111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3)契約限制條件及其他重要約定: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決定方式:雙方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附近租金市場行情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註六)(每行最多輸入78個bytes)(1)專業估價者事務所:元宏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月租金總價:477,180元/月,使用權資產:27,855,378元(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月租金總價:475,972元/月,使用權資產:27,299,271元(3)專業估價者事務所:邦德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月租金總價:467,083元/月,使用權資產:26,534,331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1)元宏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鄭義嚴估價師(2)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蔡明航估價師(3)邦德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毛秉基估價師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100)北市估案第000173號(2)(109)北市估字第000285號(3)(106)桃市估字第000053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作為自用營業場所使用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 110年 9月30日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 110年 9月30日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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