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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發發函同業 擁有明樣債權 |
2005/1/5 |
聯合理財網 |
台灣通路市場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官司糾紛不斷,2005年營業第 一天,國內主要通路業不約而同收到順發電腦公司寄出的存證信 函,順發在信中強調,擁有明樣12家商店的債權,近日將會同司 法單位「主張順發權益,移轉權益」。 順發發言人王清溪昨(4)日說,順發是基於「主張自己的權益 」,擔心國內通路業不知道明樣和順發之間的債權關係,因此, 接受律師的建議,對通路業者發出「告知」的信函,希望同業不 要被蒙在鼓裡,和明樣洽談店面承租或是債權移轉。 據了解,國內主要通路業者陸續於3日、4日收到順發的存證信函 ,順發在信中表示,根據順發和明樣日前協議書,明樣未能於93 年10月15日償還債務,順發將擁有明樣12處商店的債權,近日將 會同司法單位進行「移轉債權」。 順發寄出存證信函,列舉明樣12處商店分別是:豐原、大甲、台 中市中清店、台中市英才店、鹿港、彰化溪湖、北港、斗南、嘉 義(垂陽路)、新化、旗山、屏東市等店。 明樣和順發之間的糾紛,起因於明樣公司董事長陳明宏去年9月因 資金缺口,要求協助,並以其嘉義店所在之不動產出售給順發, 因此,順發於93年9月間匯付明樣公司1,500萬元,雙方並言明, 於93年10月15日償還。 順發指出,明樣公司未能於93年10月15日償還債務,反而由其總 經理吳素樣出面要求延展還款期限。惟延展後,仍未能如期清償 ,亦未能提供適當之擔保。由於明樣公司違約在前,順發於去年 11月間尋求法律途徑,保障自身權益。 明樣去年11月30日發生跳票事件,倒帳金額達數千萬元,成為 2004年通路市場的「地雷」,債權協議多次,一直沒有結果。明 樣一年營業額約10億至12億元,和國內五大資訊配銷商都有業務 往來,昨天這些往來通路商都有收到順發的存證信函。 明樣第一家店成立於1988年5月,由陳明宏、吳素樣共同創辦,總 部設在嘉義市博愛路,股票已公開發行,原本今年計劃將資本額 增至1.9億元,但去年5月停止上櫃輔導。 【摘錄聯合理財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