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聯益(6153):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決議與百稼企業股份 有限公司合併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91/10/22 2.參與合併公司名稱:百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參與合併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生產及銷售各式軟性印刷 電路板(fpc) 4.合併之目的:為響應政府鼓勵企業合併經營之政策,擴 大營業規模暨加強經濟規模效益及競爭力。 5.合併換股比率及其計算依據: (1)以每1.23股百稼企業(股)公司普通股股票換發嘉聯 益科技(股)公司普通股股票1股,該換股比例不因 雙方公司分派九十年度股票股利而改變。 (2)此換股比例係根據兩家公司之截至91年6月30日止 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並參酌其他相關因 素調整計算。 6.預定完成日程:92/03/17 7.預計合併股東會日期:91/12/13 8.公司法第三一七條之一所定合併契約應記載事項: (1)本公司與百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後,百稼企業 股份有限公司為消滅公司,本公司為存續公司,合 併後存續公司名稱為「嘉聯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預計因合併新發行普通股股份為68,292,682股。 (3)百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以每1.23股換發嘉聯益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股普通股股份,總計預估將發行68, 292,682股普通股股份予消滅公司股東。 (4)不滿一股之畸零股由存續公司以發行面額,按比例 發放現金代之並由存續公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 承購。 9.合併後預計產生效益:強化研發技術,並整合總體資源 ,以擴大經營規模及提昇競爭優勢。 10.合併對每股淨值、每股盈餘之影響:合併後有助於強 化公司的研發技術及擴大產品線的完整性,故對合併後 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有正面的助益。 11.參與合併未上市(櫃)公司最近二年度資產負債表、損 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主要會計科目金額 :不適用。 12.合併後存續公司或新設公司名稱:嘉聯益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13.合併後存續公司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 之相關事項:於合併生效後,消滅公司之帳列資產、負債 及截至合併基準日仍為有效之一切權利義務(包括但不 限於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均由存續公司依法承 受。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 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