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10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776,000股,面額10元,共計47,760,000元,業 經報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民國100年4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12874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安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c01050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 2.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3.cc01060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4.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5.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6.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7.f113050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8.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9.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10.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11.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500,000,000元,分為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 幣10元整;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382,029,740元整,分為38,202,97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 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5號21樓。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日期: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訂立,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四日第八次修訂。 (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 1.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4,776,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2.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法令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478,000股供員工認購外,其餘計4,298,000 股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一及相關申請初次上櫃承銷新制度規定,由原股東放棄認購以供全數提撥公開承銷,不受公 司法第267 條之限制。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 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3. 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 購之結果議定。 4.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之普通股相同。 (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29,789,74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計42,978,974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本次公司股票全面採無實體發行 (十一)股款代收機構: 1.員工認股:臺灣中小企業銀行汐止分行。 2.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日盛銀行松江分行。 (十二)對外公開銷售受理時間: 1.詢價圈購期間:100年5月5日至100年5月10日。 2.公開申購期間:100年5月6日至100年5月10日。 (十三)繳款期間: 1.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00年5月12日至100年5月13日。 2.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00年5月11日。 3.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0年5月13日。 4.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0年5月16日。 (十四)主辦承銷商: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 1.陳列處所: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 2.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wse.com.tw)查詢。 (十六)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 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 三、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 「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四、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