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摘要 |
日期 |
消息來源 |
新增對單一企業資金貸與金額達本公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十以上 |
2011/5/18 |
資訊觀測站 |
1.事實發生日:100/05/18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富驛亮莎酒店管理發展(北京)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間接或直接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1590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98619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8619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資金之所需 (1)公司名稱:台灣富驛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間接或直接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1590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62608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2608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資金之所需 (1)公司名稱:深圳富驛時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間接或直接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1590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8705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8705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資金之所需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289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146 5.計息方式: 本公司100%間接或直接持有之子公司,將不予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 自放款日起,貸與期限不超過三年 (2)日期: 自放款日起,貸與期限不超過三年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48707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65.00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