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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力山大求償協商 毫無共識 |
2008/3/13 |
經濟A15版 |
消基會替158名受害會員向亞力山大健身中心、亞爵會館、信 用卡發卡中心、中國信託、花旗銀行求償7,072萬元,台北 地院昨(12)日首度進行協商,銀行代表與消基會對於以信用 卡一次付清與分期付款部分要如何賠償毫無共識。 消基會還擬追加4,000多名受害會員,但法官建議,為讓案 情單純化,最好先不要追加。 消基會秘書長游開雄律師指出,信用卡發卡中心、中國信託、花 旗銀行對於特約商店有審查、監督與照顧消費者的義務,卻沒有 嚴格把關,造成今日局面。 銀行代表程才芳律師表示,我國發卡、收單銀行對於特約商店突 然終止服務、停業或破產沒有相關規定,要參照visa、 jcb等信用卡國際組織的規範,不過該規定涉及營業秘密,要 求消基會自行函詢國際組織。 法官表示,該案158名會員有以小額信貸付款、有持他人信用 卡刷卡付款、有會籍承受、有一次付清,情況錯綜複雜,賠償考 量也不同;法官尤其質疑求償一次付清部分,就像去百貨公司購 物,付完錢又要求賠償,不合常理。 程才芳表示,不管是一次或分期付款,收單銀行在第一次收單時 ,就將全部交易價金墊付給特約商店,這點在帳單、簽帳單上都 有載明,強調銀行委任事務早已完成,企圖切割責任。 亞力山大代表律師普華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蔡朝安建議,亞力山 大已有新的經營者接手,且對舊會員釋出利多,而提訟曠日廢時 ,舊會員應該循優惠方案較為務實;且亞力還有其他債權人,不 可能把剩餘財產全賠給會員。 【摘錄經濟a1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