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騰電子董事長洪敏昌昨(27)日表示,為保護普騰「pro-ton」 商標,該公司在美國對protrondigitalcorporation提出的商標侵權訴訟 ,最近獲得勝訴。普騰將要求對方把使用「protron」商標的液晶 電視商品全數下架,並支付和解金。 洪敏昌指出,美國protrondigitalcorporation以近似於普騰「proton」 的「protron」商標在美國市場銷售液晶電視,甚至在文宣廣告上 使用普騰的「proton」商標,企圖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並已對 普騰商標造成侵權。 普騰是在民國75年3月時,在美國註冊「proton」商標。洪敏昌說 ,普騰每年均支付龐大廣告費以及參加美國各大消費性電子展,以 維持在美的品牌知名度。 近年來普騰在美國消費市場發現,有消費者在該公司網站上反應購 買「protron」品牌液晶電視出現瑕疵,並將該品牌電視送到美國 普騰子公司,要求維修及更換。洪敏昌說,這已經造成消費者混淆 誤認。 普騰發現有業者以近似於該公司商標銷售電視後,民國93年底多次 與protrondigitalcorporation負責人溝通未果,去(94)年9月普騰正 式提出侵權訴訟。洪敏昌說,因普騰證據足夠,今年1月取得美國加 州法院核發的禁制令(prelimi-naryinjunction),並同時進行訴訟程序。 protrondigitalcorporation已與普騰和解。普騰開出的和解條件包括: 支付普騰和解金、被告於美國市場不得再使用「protron」商標、 被告可保留公司登記名稱但對外應使用別名作為公司名稱及商標 logo。 【摘錄聯合理財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