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補充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暨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100年4月25日經100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01,904,730元,銷除已發行普通 股股份30,190,473股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5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19694號函核准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規定,將減少實收資本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時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項目: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i501010 產品設計業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除許可業務外,本公司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平鎮市南東路8號。 (四)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本公司目前設董事9人(含獨立董事3人),監察人1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均得連任 。 (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90年3月13日,第8次修正於民國99年6月25日。 (六)原股份總額及已發行股數及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800,000,000元,分為8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 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70,899,400元,分為67,089,94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三、應換發之股數及金額: (一)本次換發股份總數:已發行股份計67,089,94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670,899,400元整。 (二)本次減資股份總數:新台幣301,904,73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30,190,473股。 (三)減資後股份總數:減資後換發股數計36,899,46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68,994,670元整。 (四)換發新股票之換發比率:依「減資換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550股 ,即每仟股減少450股,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四、減資換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如下: (一)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之日期:民國100年6月22日。 (二)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民國100年6月23日。 (三)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0年6月24日至民國100年7月4日止。 (四)暫停在興櫃買賣期間:民國100年6月22日至民國100年7月4日止。 (五)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0年6月28日。 (六)換發新股票暨上興櫃買賣日期:民國100年7月5日。 (七)本公司自民國100年7月5日開始受理全面換發新股票(無實體發行)。 (八)自新股票興櫃開始買賣之日起,原興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 (九)本次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五、換發程序及手續: (一)本公司自本次減資換發新股起,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戶之股東,儘速至 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二)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票興櫃開始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 體之新股票於興櫃市場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三)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 話:02-21811911)。 (四)本計畫經董事會核准後,如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需,遇有變更之情事,擬授權董事長處理後續程序, 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