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公告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配發現金股利相關事宜 公告內容: 依據: 一、本公司一oo年五月十八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盈餘新台幣25,104,58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2,510,458股,每股 面額一○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6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587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玆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彬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食品機械、化工機械、包裝機械及食品原料、包裝材料、化工原料與香料之買賣業務。 2、有關前各項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3、代理國內外廠商報價投標業務。 4、有關前各項機器設備之工程規劃設計按裝試車業務。 5、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 6、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7、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8、f401010 國際貿易業。 9、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10、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11、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12、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 13、e603050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14、e604010 機械安裝業。 15、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 本公司資本總額為360,000,000元,分為36,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分次發行。已發行股份總額251,045,8 40元分為25,104,584股,每股面額一○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中正區青島東路5號4樓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9人(含獨立董事2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年、月、日:章程訂立於民國70年1月20日,第25次修訂於民國100年5月18日。 (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 1.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2,510,458股,每股面額10元,計25,104,580元。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持股 計算,每壹仟股無償配發100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得由股東自行合併壹整股,或按 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所有不足壹股之股份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2.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 增資後資本總額仍為360,000,000元,分為36,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76 ,150,420元,分為27,615,042股,每股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增資計畫:充實資本額。 (十)增資股票俟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 函通知各股東。 三、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次另分派現金股利nt$25,104,588元,每股配發1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 不計),擬訂於100年8月5日委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及兆豐銀行以支票或匯款方式代為發放(匯費及郵資由股 東自行負擔)。 四、本公司訂民國100年7月16日為配股、配息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0年7月12日(星期二) 至100年7月16日(星期六)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欲辦理現場過戶者,務請於100年7月11日 下午五時前親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 02-21811911)辦理過戶手續。 五、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