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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消息來源 |
| 賓士獨厚自家 七租車業提告 業者向公平會指控台灣賓士技術阻擋 |
2008/1/4 |
經濟A3版 |
| 為抗議賓士(benz)汽車總代理台灣賓士公司以取消業務獎 金等手段,技術性阻擋其他租車公司承做賓士租賃車業務,格上 等七大租車公司聯名,向公平會控告台灣賓士獨厚自家租賃公司 、涉嫌從事不公平競爭。 「為什麼我們買進賓士車的成本,就是比人家貴?」這是近一年 來,國內上千家租車業者普遍的困擾。格上租車總經理陳世全昨 (3)日氣憤地表示,客人跟賓士經銷商議定好購車價格,委由 租車公司出面承購,經銷商立刻反悔,並表示除非是向台灣賓士 資融公司租車,才享有原來議定的折扣優惠。 據了解,台灣賓士去年元月,向所有經銷商宣布租賃車販售限制 :若非台灣賓士資融承做的租賃車,一律不納入經銷商與銷售人 員的業績,也不給銷售獎金。 如此一來,不僅造成賓士經銷商承接租賃車訂單的意願低落,也 因不發獎金,縮減租車公司的購車議價空間,讓租車公司的競爭 力下滑。陳世全舉例,有客戶原本向賓士經銷商議定以現金價可 享20萬元折扣優惠,交由格上代表客戶出面繳款時,經銷商卻 改口只能優惠10萬元。 另一客戶有意購買賓士s500特裝車,格上代為出面詢價,問 到的報價是628萬元,但客戶出示台灣賓士資融公司的報價單 ,卻只要600萬元。租車業者說,這項不公平措施,使賓士租 賃車由台灣賓士資融承做比率,從過去平均不到50%,去年陡 升到75%。 包括格上、歐力士、全台通(日盛銀)、遠銀、聯邦銀、和車、 和欣等七大租車業者,聯名向公平會提出舉發,指控台灣賓士的 「價格擠壓」或「供給擠壓」行為,違反公交法第十條與第19 條的「獨占行為」與「不公平競爭」。 租車業者表示,去年多次向台灣賓士反映,也舉行三次協調會, 都沒有結論。等到去年12月,租車業者決議向公平會舉發後, 台灣賓士才稍做讓步,恢復讓經銷商可直接販售車輛給一般租車 公司,並恢復部分租賃車的銷售獎金,但租車業者認為,無助於 改變現況。 【摘錄經濟a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