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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用途電子票證 遠通參戰 |
2009/7/30 |
經濟日報 |
多用途電子票證將引爆商機大戰,金管會已接獲遠通電收、 pchome、聯明行動科技及悠遊卡公司四家業者申請發行。發行高 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的遠通電收,顯然也有意加入戰局 ,金管會預計9月放榜。 根據今年1月公布實施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有意發行多用途功 能電子票證的業者,必須在六個月內向金管會申請許可,並須符 合最低實收資本額3億元等條件。 據了解,已有四家業者趕在7月24日期限前送件申請,除少數網路 商城業者外,送件申請者中,還有少數是主管機關未預料到的業 者。 依電子票券條例規定,有發行「多用途」功能的電子票證才需要 申請,如果是單純的交通用途的電子票證,不屬多用途功能,就 不需要向金管會申請核准。 以遠通電收的etc為例,目前就屬於交通用途票證,但遠通電收 仍申請,代表未來有意跨足多用途功能。 除此,推出「mobilecash」手機電子錢包的聯明行動科技,也遞 件申請。「mobilecash」主要是使用手機轉帳的電子錢包系統, 業者預期今年將完成100萬名手機電子錢包使用者。遠通電收目前 etc用戶則有80萬名,悠遊卡則更多,多家業者競相角逐,顯示 未來電子票證市場競爭將日趨激烈。 金管會官員昨(29)日表示,金管會將以最快的速度來審查,目 前大部分案件都需要補件。預估大約一、兩個月時間應可完成。 根據電子票證條例規定,多用途電子票證納入規範後,須依規定 向金管會申請核准,並須適用條例中有關須交付信託、提足額準 備金等規定。此規定對商家來說,也許多了成本,但對使用電子 票證的消費者來說,權益更有保障。 發行多用途電子票證的業者,一旦未在7月24日前申請,違反規定 被查獲時,將涉及刑責,且無法再發行新卡。 【摘錄經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