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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證券交易所於100年7月4日召開有價證券上市審議委員會審議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案 |
2011/7/5 |
證交所 |
臺灣證券交易所於100年7月4日召開有價證券上市審議委員會審議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案 發布時間︰民國100年07月04日 18:36 標題列:臺灣證券交易所於100年7月4日召開有價證券上市審議委員會審議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案 新聞稿內容: 台灣證券交易所於100年7月4日召開之第536次「有價證券上市審議委員會」,審議正達國際光電(股)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案,審議結果—通過,其審議結論如下: 一、本案建議董事會請該公司除依「初次申請有價證券上市用之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之規定揭露相關事項外,尚應於公開說明書特別記載事項乙節中揭露下列事項,並俟該公司股票公開銷售完畢後,同意其股票上市: (一)最近三年度及申請(100)年度第一季業績變化合理性。 (二)上游玻璃基板廠及下游觸控面板產業垂直整合之影響與因應措施。 (三)核心技術之具體保護措施。 二、為強化公司治理,請該公司依其承諾,調整內部董事不超過董事會二分之一席次、監察人於最近一次股東會改選為與董事間具獨立性之關係。 三、為維持公司經營權穩定,請該公司依其承諾,洽請主要法人股東鴻元國際、寶鑫國際、鴻揚創業、鴻棋國際、群誠及群怡等六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於上市掛牌前將所持有該公司股份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10條規定提交集中保管。 有關正達國際光電(股)公司之相關基本資料如下: 公司名稱:正達國際光電(股)公司。 公司登記地址:苗栗縣銅鑼鄉中平村29鄰中興路99號。 申請上市資本額:新台幣2,112,031仟元。 董事長:鍾志明先生。 總經理:江嘉斌先生。 輔導上市之承銷商:富邦綜合證券(股)公司。 稅前純益: 97年度:-143,695仟元。 98年度:-154,731仟元。 99年度:490,418仟元。 100年第1季:217,929仟元。 稅後每股盈餘: 97年度:-1.08元/股。 98年度:-1.17元/股。 99年度:3.07元/股。 100年第1季:1.03元/股。 主要業務: 市場結構:內銷:17.46%、外銷:82.54%。 全體董事持股比率:董事5席,占12.41%。 全體監察人持股比率:監察人3席,占0.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