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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障每戶300萬 明年施行 |
2010/7/1 |
工商 |
民國97年10月間因應金融海嘯而採行的存款全額保障,將於今年 底到期後終止,明年1月起恢復為限額保障,存款保額則永久提高 到每戶新台幣300萬元。這是我國實施存款保險制度以來的最高金 額紀錄,保障金額並高於鄰近的香港、新加坡。 財金單位估算,若以存款戶數來看,300萬元保額可保障99%的存 戶;若以存款金額來看,平均有60%存款金額可獲保障,其中自 然人達80%到90%,法人則不到50%。 財金官員表示,回復限額保障後,民眾要注意分散風險,例如有 500萬元存款,最好分散存在兩家金融機構,可各享有300萬元保 障。 財金官員昨(30)日表示,原本存款保險的保額是每戶150萬元, 因應金融海嘯衝擊,行政院在97年間宣布對所有金融機構的存戶 採取全額保障,全額保障措施將在今年底到期。之前相關單位就 在討論如何退場而不影響存戶信心,金管會日前決定,為降低全 額保障回到限額保障對市場的衝擊,保額將提高到300萬元。 但對存戶來說,因為不是存款全都保,恐怕會衝擊到一些中小型 銀行,存戶會擔心存款的安全而將存款「搬家」。不少金融機構 最近競相推出高利率吸金策略,尤其是搶收半年期以上的定存, 以確保在全額保障回復到限額保障期間,存款資金不會流失。 根據存保公司目前掌握的資料,鄰近香港、新加坡及馬來西亞等 國,也決定明年起回復限額保障,但以這些國家目前打算訂定的 保額來看,台灣的300萬元相對較高,加上兩岸經濟協議(ecfa )簽訂,可能吸引部分資金會移向台灣。 為因應年底存款全額保障屆滿,包括金管會、存保公司、中央銀 行、財政部、農委會及主計處等單位會商後,已原則敲定退場方 案,金管會委員會上周討論通過後,正依法會銜財部、央行呈報 行政院核定。 據了解,原本財金單位提報金管會委員會討論的退場方案,包括 明年1月1日起最高保額提高到300萬元,並擬妥備案,萬一年底景 氣變差,法人保額最高5億元,自然人保額1,000萬元。但因景氣確 定復甦,金管會委員會通過的方案未納入備案,而是將保額一律 提高到300萬元的方案。 【摘錄工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