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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消息來源 |
| 第一滴血4 發行權鬧雙胞 |
2008/2/22 |
工商A10版 |
| 電影「第一滴血四─出生入死」在台灣各大戲院的發行播映權爭 議,法院昨天裁定,駁回學者國際公司所提凍結該片上映的假處 分聲請後,持有該影片母帶的威望國際公司,確定可以如期在今 天於各院線的戲院上映。 學者是在二月十九日下午,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假處分聲請,宣 稱擁有「第一滴血四」在台灣地區的發行權,請求法院裁准暫時 禁止該片在台灣發行上映的假處分聲請。不過法院昨天裁定,駁 回學者的聲請。 學者指出,在去年五月二十四日,與美商nu image inc.公司簽署john rambo「第一滴血四─出生入 死」影片專屬授權契約,並在去年七月六日支付訂金五萬 六二五○美元,尾款在nu image inc.公司於去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通知付款後,也已在今年一月十六日付清十六萬 八七五○美元。 學者表示,已取得該影片在台灣地區的專屬授權,依約要求nu image inc.交付母帶給予該公司,並向各大戲院排 定在今(二十二)日,在全國各戲院聯映,但nu image inc.卻拒絕交付母帶;而市場傳出該片將由威望發行。 學者認為,如果威望對外宣稱擁有該片發行權且已排定上映檔期 的事屬實,實已嚴重損害該公司權益及商譽,因此依法提出假處 分聲請,請求法院禁止威望在台發行或重製由美商nu image inc.公司出品的「第一滴血四-出生入死」影 片。 威望則主張,學者因遲延付款,已在去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遭美商 nu image inc.公司解約,nu image inc.公司並已在今年一月八日,將該影片相關權利,專屬授 權給新視紀公司,新視紀再於一月十日,將該影片發行權授予威 望。 法院審理後認為,學者並未依法說明該公司將受到何種損害及損 害的程度,而且手上並無該影片母帶,也未投入任何廣告費用。 反觀威望日前為影片積極宣傳舉辦首映會,並已付出大筆宣傳費 用,消費者也已購買預售票或排定觀賞計畫。 法院因此認為,若准許學者的聲請,則威望公司受到的不利益, 將超過學者的利益,對公眾的利益也造成重大影響。經利益權衡 後,認定法院並沒有對該影片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的高度必要性存 在。 【摘錄工商a1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