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9/05 2.私募資金來源:依照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之對象進行募集, 已洽定應募人為友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元得投資有限公司。 3.私募股數:7,701,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5.私募總金額:新台幣50,056,500元 6.私募價格:每股新台幣 6.5元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本次私募 之普通股轉讓之限制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辦理。本公司自交 付日起滿三年後,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辦理本次私募普通股 公開發行並申請上櫃(市)交易。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本公司之營運資金,以及改善財務結構。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定價日:100年9月5日 (2)價格訂定方式:a.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 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 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前30日之興櫃 股票平均成交價為3.33元。 b. 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本公司100年上半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每股淨值為8.03元。 實際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之依據,故擬訂為每股6.5元。 (3)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繳款期間為:100年9月6日起至100年9月8日止。 (4)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100年9月8日。 (5)本次私募普通股之主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實際發行數量、發行條件、計 畫項目、募集金額、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未 來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客觀環境之影響需要變更或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 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