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2 主旨:更正宏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年增資新股發放公告 公告內容: 壹、本公司以盈餘13,977,00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1,397,700股,每股面額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 00年7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3492號核准發行,並奉新北市政府100年9月19日北府經登字第1005057951號核准 變更在案,經洽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於100年10月6日(星期四)起發放並於興櫃買賣。 貳、本次增資新股上櫃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1.已發行股票:普通股15,530,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 155,300,000元。 2.本次增資發行股票:普通股1,397,7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13,977,000元。 3.增資後股份總數:普通股16,927,7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169,277,000元。 4.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5.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依主管機關規定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6.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2702-3999) 參、本次增資股票訂於100年10月6日(星期四)起開始發放(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並於同日開始上櫃買賣。 肆、已於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並同意採用帳戶劃撥方式領取之股東,該增資新股於發放日即撥入 貴股東於證 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請逕至開戶證券商處登摺;未於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待股東開立並提供正 確集保帳號後,再向股務代理人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申請將增資股份轉撥入 貴股東之集保帳戶中。 伍、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