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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集10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
2012/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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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2/1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4/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四段49號(二樓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一○○年度營業報告書。 2、一○○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一○○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2、承認本公司一○○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 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4、本公司一○○年度盈餘轉增資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四)選舉事項:補選本公司董事一席及監察人一席。 (五)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2/18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4/17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1年2月18日(星期六)起 至101年4月17日(星期二)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請於民國101年2月17日下午4:0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民生東路1段51號3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1年2月18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二)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101年股東常會議案,惟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本公司將於101年02月13起至101年02月22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 101年02月22日下午五時前送達(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正面加註『光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提案手續。受理提案處所:彰化縣和美鎮工東三路8之2號,光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收﹝電話:04-7977110﹞。 |